清远日报讯记者樊乾通讯员陆志强刘盛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清新法院首次采用“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审理案件,标志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在清新落地生根。在这起公开审理的涉嫌污染环境案中,10名被告通过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损害超5000万元,社会影响较大。
首次使用新陪审员制度
“现在开庭!”4月30日上午9时,随着法槌敲响,被告人刘某明等10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在清新区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与平时不同的是,坐在审判席上的除了3名合议庭法官以外,还有4名身穿便服的人民陪审员分居两侧。该案是清新法院首例以“3+4”模式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清新区法院黄波泉院长担任审判长。同时,考虑到该案在本地区影响较大,清新区法院还邀请了10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20多名环保系统干部参与旁听。
作为崭新的陪审员制度,“七人制合议庭”由2018年4月颁布实施的《人民陪审员法》提出。去年8月,清远市中级法院在公开审理“4·24”英德纵火案时便采用该模式。该制度在清新使用,尚属首次。
根据规定,“七人制合议庭”适用情形共有4条标准。分别是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非法运输倾倒危险废物构成犯罪此案造成环境污染损害超500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明和胡某文商议合伙经营工业废物,二人分工合作,由刘某明负责联系货源,胡某文负责运输。二人在被告人黄某强、吴某能、吴某满、杜某全、严某凌、刘某强、麦某添、蔡某通等的支持配合下,多次将危险废物酸渣和钢泥倾倒在清新区某屠宰公司。
根据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的《环境损害评估报告》,上述被告人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损害数额总计4900多万元人民币。
另外,2017年7月和2018年2月,被告人严某凌伙同他人,在其他地方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损害数额总计300多万元人民币,造成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工程造价36万多元人民币。
非法运输倾倒危险废物也会构成犯罪吗?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规定,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4时30分,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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