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苏永杰通讯员江小彦日前,清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小市中队成功查获了一辆达到报废标准却还上路行驶的校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日前,民警根据部署对重点车辆进行排查时发现一辆已达报废标准、公告牌证已作废的校车还在上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行车轨迹显示,该车每天在接送幼儿园的学生。由于报废车安全性能差,车辆状况不符合要求,没有任何安全保障,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民警马上展开调查。
7月9日上午10时,民警发现该报废校车停靠在某幼儿园周边后,立即赶赴现场,依法暂扣该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清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继续扎实开展报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查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给市民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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