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杨溢子)日前,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第二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其中,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根据2019年佛冈县落实食品检验量“每千人3.5批次”工作实施方案,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及食用农产品环节的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食用农产品(鲜蛋、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等24类产品样品218批次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合格208批次,不合格10批次。
《通告》显示,不合格的10批次食品包括食用植物油4批次、酒类4批次、大米1批次、蔬菜1批次,涉及佛冈县汤塘镇民安粮油店等10家经营单位,其中食用植物油被检出存在过氧化值不合格、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酸价不合格等问题,酒类经抽检存在酒精度不合格、甜蜜素不合格等问题,大米经抽检镉不合格,蔬菜经抽检毒死蜱不合格。
对此,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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