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佛冈县石角镇等6个镇派出监察组相继挂牌。(资料图)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钟盛祺通讯员佛纪宣随着国家监察法的颁布实施,纳入监察范围的人员增多,特别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增加,意味着各村民小组组长、财会人员、各村民理事会成员等人员都被纳入监察范围,基层监督工作量大面广,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难以面面俱到。如何紧盯基层神经末梢,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米”?对此难题,佛冈县积极探索,向县属石角、高岗、水头、汤塘、龙山、迳头6个镇设立派出监察组,将监察职能延伸到镇、村(社区)。据了解,佛冈县向镇派出监察组为清远市监察体制改革的首例做法。
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实施监察
2018年12月10日,佛冈县6个镇派出监察组挂牌。挂牌后,6个镇派出监察组与各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监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其中,组长由镇纪委书记兼任,副组长由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同时赋予派出监察组依法开展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权限,依纪依法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实施监察。
“向镇派出监察组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环节,能有效增强监察力量,落实监察对象全覆盖的总要求,特别是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佛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龙志勇介绍说。
监督监管有方法有力度
农村基层作为监督的第一线,监督重心是村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村务、党务公开情况,并开展农村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等重大事项。如何引导监察组聚焦基层“微权力”,做到监督有方法有力度,成了各镇纪委、派出监察组的当务之急。
“目前,我们主要是通过以案代训、交叉办案、业务培训等方式来提升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佛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迳头镇纪委相关负责人在该镇业务培训会上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与培训人员“约法三章”:一是加强对村监会成员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纳入2019年镇纪委的监管范围。对村监会成员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按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二是由各村(社区)对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否长期在本地居住的情况开展自查。三是明确勤廉监督室工作人员。针对没有设立专职勤廉监督员的少部分村委,由村委协调明确专人负责,无法协调的则由村委与村监会商议后,由村监会成员暂时负责日常工作。
紧盯基层的人财物
监察监督下沉基层后,各镇纪委及派出监察组紧盯人、财、物,念好基层反腐“紧箍咒”。
2018年初,汤塘镇竹山村委坑口村民小组原组长莫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纪违法一案被查后,该镇纪委及派出监察组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联合镇农业办、农经、财政所等部门,对村委和村民小组的账目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督查。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账册等方式,了解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的收支审批、管理等具体情况,以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特别是扶贫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经过讨论、是否按要求公开公示等,从中了解该镇村级账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发现不规范不合理的,立即责令整改,最大限度减少贪腐的发生。此外,该镇还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保障涉农资金使用规范、廉洁和高效,镇纪委积极牵头,联合镇财政所等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对各项涉农资金管理,确保惠农政策准确及时执行到位。据统计,2018年12月至今,佛冈县汤塘、龙山等6镇共受理信访举报30件,处置问题线索25件,立案24件,处分30人。佛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基层“苍蝇式”违纪违法问题一件件被查处,基层权力运行被“晒在了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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