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朱慧燕中秋、国庆、重阳节等接连而至,群众在节日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习俗甚为盛行,防火形势严峻。为确保大家平安过节,佛冈县多措并举,做好节日期间防火安全工作。
提前做好工作预案
为确保安全生产,佛冈县提前进入临战状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印发做好节日期间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制定节日期间防火安全工作预案,对防火安全相关工作进行精心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卓越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及成员,下设宣传报道、综合整治、应急救援3个专责小组,对中秋、国庆、重阳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在县城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整治。全县各镇分别召开中秋、国庆、重阳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会议,对节日期间防火安全工作进行部署。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林业站检查扑火装备,同时,认真开展值班巡查,杜绝因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而引发的森林、农村火灾。
没收孔明灯1000多个
从9月11日起,佛冈县通过宣传车、电视台、电台、短信息、村级大喇叭等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从9月12日晚上起,佛冈县组织综合整治组,对在县城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整治,查处售卖“孔明灯”店铺多间,收缴“孔明灯”一大批,切实保障了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9月13日晚,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监局、城综局等部门40多人,共同开展了孔明灯、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县城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全面整治。据统计,中秋当晚,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12辆,出动执法人员40多人,检查店铺100多家、临时摊档50多个,没收孔明灯1000多个、烟花爆竹一大批,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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