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朱慧燕近日,记者了解到,佛冈县水利局联合汤塘镇政府、公安、交警、消防、自然资源、物价等部门,组织拆违工作人员对位于汤塘镇四九菱塘村河段的河道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黄某全与黄某英在未经水利局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河道管理范围,构建了2栋楼房和搭建一个简易铁棚,在水利局发出的责令整改时间内,未主动拆除违法建筑物,现由县水利局组织各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强制拆除。
行动中,作业组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执法人员分工合作,相互协助配合,对现场设置警戒线,安排专人值守,防止非执行公务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内,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过持续一天的努力,3处违建建筑物已顺利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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