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艳莉通讯员成纪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特提出如下监察建议……”前不久,清城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东城监察组,发出了全区首份以镇(街)派出监察组名义制发的《监察建议书》。截至目前,全区8个镇(街)派出监察组相继发出监察建议书14份。
派出监察组发出监察建议书,是镇(街)派出监察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一个缩影,也是清城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推动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的有效成果。今年以来,清城区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明确我区派出纪检监察组监察权限和推动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区8个镇(街)挂牌成立派出监察组,赋予镇(街)派出监察组监察权限,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在具体工作中,各镇(街)派出监察组依据授权开展日常监督、进行调查及作出处理,并通过发出《监察建议书》把“病灶”找准,把“药方”开好。发出监察建议书后,派出监察组要求监督对象所在村(社区)、部门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并向其提出纠正措施、完善管理、健全制度等建议,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良药”,取得较好的监察成效。
为杜绝“一发了之”,清城区纪委监委还进一步强化对各镇(街)派出监察组的督促指导,要求派出监察组不定期对建议书执行情况等开展检查和跟踪,督促被建议村(社区)、部门及时、全面整改,努力达到发出建议、解决问题的效果。
清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探索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拟选取2个镇(街)开展村级监督试点改革工作,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督“全链条”,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
“七种行为”与初心使命背道而驰
通过梳理近年来清城区查处的案例,清城区纪委监委总结出与初心使命背道而驰的“七种行为”,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认真检视自己的一言一行,从而修心立德,正心达观,铸牢初心使命。
◎不守底线,漠视法纪,空谈初心使命。
◎为官乱为,弄虚作假,违背初心使命。
◎违反规定,有禁不止,漠视初心使命。
◎以权谋私,蜕化变质,迷失初心使命。
◎东食西宿,违规经商,遗忘初心使命。
◎通风报信,失密泄密,丢失初心使命。
◎包庇纵容,助黑护黑,远离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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