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现场。(特约通讯员莫慧男摄)清远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林良田通讯员陈俊斌司法有温度,立冬送温暖。11月8日上午,阳山县人民法院举行“涉工人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向张某等26名工人集中发放了涉工人工资执行款,合计57万余元。
在寒冷的冬天来临之际,阳山法院及时为工人群体送上一份司法温暖,传递司法温度,彰显司法关怀。在发放现场,办完领款手续的工人们个个笑逐颜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不禁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工资都拖欠这么久了,没想到法院还能帮我们追回!”“幸亏有法院帮我们啊,我们才能这么快拿到工资啊,感谢法官,感谢法院!”
据悉,张某等26人原供职于阳山县某酒店。但该企业因自身经营不善等问题,未能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今年7月,张某等26人通过阳山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与该企业达成工资发放调解协议。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该企业未如期履行义务。张某等26人便向阳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负责人张展业获知是涉民生案件后,坚持快执快结的办案原则,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研究分析案情,发现系列案件各涉案标的金额从一千余元到十几万元不等,虽然涉案总标的金额不大,但都是工人的“血汗钱”。经查,被执行人阳山县某酒店已负债超过了1000万元,其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其法人代表莫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并已在另案进行拍卖。但莫某并非此批案件的被执行人,即使其财产经司法拍卖顺利变现,拍卖所得款也不能用于清偿工人工资。
为切实维护工人群体的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价值观,执行法官迅速联系工人代表,与他们积极沟通,告知他们如要参与分配莫某名下财产的拍卖所得款,需通过审判庭追加案件被执行人。张某等26人便立即向该院申请追加该酒店的经营者为案件被执行人,阳山法院审判团队快速查明案件事实,裁定追加莫某为案件被执行人。在追加裁定送达时,该被执行人的经营者莫某却玩起了“躲猫猫”,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裁定无法送达到当事人手里,故而迟迟未能生效。若是等裁定公告生效,工资款可能到春节都无法发放到工人手里。为突破“寻人难”的难题,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莫某的居住地,对其家属明法析理,希望能借此让莫某配合法院工作。终于,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莫某的思想发生了大转变,他主动来到法院配合完成了后续工作。
于是,阳山法院依法拍卖了莫某的财产,还在拍卖款项中优先清偿工人工资,并组织了案件工人工资集中发放。在阳山法院“涉工人工资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工人们终于如愿领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
阳山法院副院长梁诗泉表示,“民生无小事,今后,特别在年底工人们返乡过节时期,我院将继续高度重视涉工人权益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切实快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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