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荣汉备受关注的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已于3月1日正式开始。从现在起到8月31日,绝大部分的商业房贷将在6个月的切换时间内,从参考基准利率改为参考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
日前,多家银行纷纷发布了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介绍定价基准转换的具体安排。受理时间方面,工、建、中、农、交、邮储六大行均从2月29日或3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城商行的转换工作将延后开展。
房贷具体如何转换?房贷利率究竟是升了还是降了”?之前的优惠利率还有没有?对于2020年1月1日前签订商业贷款合同的市民来说,这些无疑是最为关注的话题。
8月31日前均可办理
根据央行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如果贷款人原来的房贷是固定利率,可以不转换。”市区一家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固定利率是指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在整个贷款期限内始终保持不变,即使将定价基准转变为LPR,该市民的贷款实际执行利率也始终保持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在内,如果是商贷和公积金的混合贷,只转商贷部分,公积金贷款部分仍按照原合同执行。
根据各大银行的公告,由于受疫情影响,目前银行基本都仅支持用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该业务。如果不熟悉线下渠道办理,各大银行也指出,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开通线下渠道,如智慧柜员机、柜台等办理,广大市民可耐心等待,2020年8月31日前均可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存在共同借款人的贷款,需要共同确认定价基准变更。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转换后不影响原来利率优惠
“我的房子是前几年买的,当时的利率打了9折,转换之后还能享受利率优惠吗?”对于房贷转换,市民潘先生提出了疑问。
据悉,根据央行(2019)年第30号公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可为负),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举例来说,如果王先生在前几年利率较低的时候贷款买了房,当时与银行签的合同是基准利率打八折,即4.9%×0.8=3.92%。那么他的加点值就是3.92%-4.8%=-0.88%,即负88个基点。另一位李先生2018年贷款买房,执行的合同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20%,即4.9%×1.2=5.88%。那么他的加点值就是5.88%-4.8%=1.08%,即正108个基点。
“也就是说,尽管房贷利率的"锚"由基准利率变为了LPR,每个贷款人的利率优惠幅度没有变化。”上述银行人士表示。
是否进行转换看个人选择
在目前的情况下,市民应该选择LPR还是固定利率模式呢?
“综合来看,选择哪种转换方式,取决于LPR的未来走势。”某大型商业银行清远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LPR后续呈现总体下降格局,选择参考LPR加点的定价方式更为优惠。在当前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背景下,LPR仍存下行空间,转换为LPR定价方式有助于降低月供。
记者梳理注意到,自2019年8月LPR新形成机制改革以来,已报价7次,其中和多数房贷期限对应的5年期以上LPR有过2次“降价”,一次是去年11月,一次是今年2月,均下降5个基点。根据测算,以贷款100万30年期,LPR每下降5个基点,月供减少30元左右,大约30年内整体利息少支出10864元。
该人士也提醒,利率是有周期的,会根据经济周期的变化出现波动。目前LPR处于下行时期,选择LPR定价方式会减少房贷成本;但是一旦经济处于上行周期,通胀压力上升,LPR利率也会出现上调。“目前的LPR下行不意味着以后的房贷利率一直是下行的,如果后续房地产市场火热,利率也有可能上调,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他建议,如果市民选择了LPR加点方式,一旦后续LPR出现回升,客户可以选择提前还款,避免房贷利率上升带来的成本上升。
记者走访发现,对于存量房贷转换,尽管多数市民表示了关注,但真正去办理转换的并不多。“毕竟才刚刚开始转换,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来慢慢考虑,很多市民并不急着现在做决定。”连江路一家银行网点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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