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钟盛祺近日,记者从佛冈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今年佛冈县继续实行禁渔期管理制度,今年禁渔时间同样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区范围为全县范围内所有与潖江、烟岭河相连的江、河、湖、溪、涌、渠和水闸上下游等河网水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据了解,为了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全县潖江、烟岭河流域渔业可持续发展,从2018年开始,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佛冈实行禁渔期制度。
近日,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发布《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信上指出,佛冈县今年将继续实行禁渔期管理制度,禁渔时间和范围与2018年相当。
《公开信》还指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凡违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电、毒、炸”鱼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若发现违反通告相关规定的行为,可拨打佛冈县农业农村局执法股电话4270601或报警电话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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