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角镇黄花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程浩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通讯员/邓嘉俊)近日,记者从县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清远市共有30个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其中佛冈县有六个村入选“国家森林乡村”,它们分别是高岗镇宝山村、水头镇潭洞村、石角镇黄花村、石角镇石铺村、汤塘镇洛洞村和龙山镇清水迳村。
示范带动乡村美化绿化
据了解,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建设“国家森林乡村”对于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国家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
“国家森林乡村”的评选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指导各地,运用一定的评价办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以行政村为对象)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被认定的乡村,可按照统一标识制作和使用“国家森林乡村”牌匾。
获评乡村名副其实
此次评选工作采取区级审核推荐、市级评审的方式进行,以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等6个方面、25项指标作为评价标准。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推荐“国家森林乡村”候选对象后,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省林业局研究决定,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荐440个行政村为广东省首批“国家森林乡村”,清远市共有30个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
目前佛冈县全县森林覆盖率69.28%,林木绿化率69.80%。在此次获评“国家森林乡村”的六个村中,高岗镇宝山村总面积为1259.17公顷,森林覆盖率82.1%;水头镇潭洞村总面积为2911.01公顷,森林覆盖率88.22%;石角镇黄花村总面积为5284.15公顷,森林覆盖率89.28%;石角镇石铺村总面积为2844.43公顷,森林覆盖率86.35%;汤塘镇洛洞村总面积为1705.82公顷,森林覆盖率87.87%;龙山镇清水迳村总面积为2560.21公顷,森林覆盖率86.67%,均远远高于佛冈县全县的森林覆盖率,是名副其实的“国家森林乡村”。
新闻推荐
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黄丽珍通讯员朱小珊为了打击违法犯罪,确保群众财产安全,3月6日上午,佛冈县公安局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