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国家森林乡村”的佛冈县高岗镇宝山村。(清远日报特约通讯员黄超贤摄)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朱慧燕通讯员宋钊明近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清远市共有30个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其中佛冈县有6个村入选,分别是高岗镇宝山村、水头镇潭洞村、石角镇黄花村、石角镇石铺村、汤塘镇洛洞村和龙山镇清水迳村。
可使用国家森林乡村牌匾
根据《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且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的评选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指导各地,通过综合评价,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以行政村为对象)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被认定的国家森林乡村,可按照统一标识制作和使用国家森林乡村牌匾。
此次国家森林乡村评选工作采取区(县)级审核推荐、市级评审的方式进行,以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等6个方面、25项指标作为评价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省林业局研究决定,广东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荐了440个行政村,清远市共有30个村获评国家森林乡村,其中佛冈县有6个村入选。
今年计划造林18230亩
据了解,去年佛冈全县完成造林面积18573亩,完成幼林抚育36445.6亩,完成了21条村的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为佛冈县村前村后增添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目前佛冈县全县森林覆盖率69.28%,林木绿化率69.80%。在此次获评“森林乡村”的6个村中,高岗镇宝山村总面积为1259.17公顷,森林覆盖率82.1%;水头镇潭洞村总面积为2911.01公顷,森林覆盖率88.22%;石角镇黄花村总面积为5284.15公顷,森林覆盖率89.28%;石角镇石铺村总面积为2844.43公顷,森林覆盖率86.35%;汤塘镇洛洞村总面积为1705.82公顷,森林覆盖率87.87%;龙山镇清水迳村总面积为2560.21公顷,森林覆盖率86.67%,均远远高于佛冈县全县的森林覆盖率,是名副其实的“森林乡村”。
2020年,佛冈将继续开展造林与生态修复工作,继续做好全县2020年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各项工作。今年计划造林18230亩,幼林抚育任务35964亩,佛冈县自然资源局也将持续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程,进一步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新闻推荐
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朱慧燕通讯员冯卫军为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及疫情防控的重视程度,让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