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的投诉居商品消费投诉榜首,其中投诉比较多的是手机。(通讯员供图)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黄丽珍近日记者了解到,2019年,佛冈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整合工作职能,不断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年处理消费者投诉488件,受理344件,调解成功145件,涉及争议金额159.7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17万元,另有诉转案1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36件,占比48.36%,较前年同期增加78件,增幅49.37%;服务类投诉252件,占比51.64%,较前年同期增加154件,增幅157.14%。
家用电子电器类居榜首
在商品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的投诉,仍居商品消费投诉榜首,共受理70宗,占商品投诉量的29.66%,同比增长18.64%。
记者了解到,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中,投诉比较多的是手机,共有41宗,占商品投诉投诉量的17.37%。主要反映三大问题:一是手机出现各类质量问题之后,经营者不严格执行手机“三包”规定,擅自将质量问题归结为消费者人为损坏,问题手机没有得到及时维修或更换;二是手机售前已被激活,经营者涉嫌销售无合法来源手机或以翻新机充当全新机售卖;三是商家在销售时以各种形式的口头引诱导购,使消费者在这过程中不知不觉陷入经营者有意而为的圈套,而且消费者难以拿到相应的消费凭证、商家的销售承诺。
服务类投诉增幅达157.14%
从不同类别的投诉量来看,2019年佛冈县服务类投诉量同比增幅较大,达到157.14%。在服务大类投诉中,剔除其他类,旅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餐饮服务的投诉量居前三位,分别是98件、43件和17件。相比于前年,电信服务、医疗服务投诉持平,保险服务投诉有所下降外,餐饮服务、旅游服务、居民服务、修理维护服务等投诉均有所上升,其中餐饮服务和旅馆服务投诉数量上升较大,分别比去年增加14件和42件,增幅为466.67%和75%。
随着生活条件的提升,人们出行旅游成为常态,旅馆服务投诉随之增加。引起消费纠纷的原因主要包括投诉酒店的温泉供应、现场水质、房屋居住环境与宣传不符等。此外,不少消费者反映,通过第三方平台预订住房,出现酒店宾馆不予安排或者实际情况与网站宣传不符,或设置其他使用条件,拒退订金等问题。
经济违法举报多涉企业违规登记
2019年,佛冈县市场监管局共处理经济违法举报136件,较2018年增加24件,增幅21.43%。其中举报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26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3件、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3件、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65件、违反商标管理法规1件、违反广告管理法规5件、违反合同管理法规8件、其他经济违法25件。
从不同类型的经济违法举报量来看,2019年,举报反映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违反合同管理法规三种类型的举报排在前三位,其中举报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数量65件,占举报总量47.79%,较2018年增加了11件,增幅20.37%。
举报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主要涉及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情形。工作人员表示,举报的同时,还有些举报者会一起反映企业存在诸如擅自开设后门、乱排污水和废气、存在安全隐患等涉及环境污染情况,或者有其他消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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