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钟履双)3月30日上午,记者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获悉,清远市共设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1768人,设立湖长73人,2019年全市各级河(湖)长巡河达62903人次,实现巡河(湖)全覆盖。
过去一年,清远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通过2019年河湖“清四乱”“五清”等专项行动,清远市河湖行洪能力得到有效恢复,河湖面貌大有改观,河湖生态得到逐步改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2019年,全市4个国考断面均达到Ⅱ类水质要求,全市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或优于Ⅲ类要求;清远市整治销号列入省台账的规模以上(集雨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四乱”问题599个,整治数量全省第一。
会议要求,要加快完成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要加快完成广东河湖更美大行动各项工作,全市80个建制镇必须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要高标准推进万里碧道规划建设工作,4月底前高标准完成连樟村省级试点建设任务,年底前完成清城区飞来湖、清新区浸潭镇碧道建设任务;要加快完成“五清”和“清四乱”收官工作和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和做好水利防汛,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潖江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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