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洪会强通讯员/杨秋凡)近日,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的原告房某甲与被告房某乙因夫妻感情破裂、共同财产分割而诉至本院。
该案一方当事人急于奔赴外地打工,希望尽快处理矛盾,但因各种现实原因,无法实现远程视频开庭,要求亲自到庭参加诉讼。
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的防疫情况,疫情期间,原、被告均居住在连南县域内,且未与疫区人员及确诊或疑似人员有接触史,身体也未出现异常。
综合分析现实情况,在做好充分的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经与双方当事人细致沟通、在确保疫情期间诉讼参与人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了被告的申请,并就疫情期间案件开庭细节进行了科学谋划、精心布置,顺利完成了庭审活动。
据了解,防控期间,连南法院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慎重考虑、多方协调,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兼顾司法人情,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司法服务,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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