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过往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你好,请靠边接受检查。”4月3日下午1时30分左右,清新区中山路南鱼米之乡大酒店附近路段,执勤交警拦截了一逆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在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后,交警对其开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
这是市公安局邀请媒体记者和清新区社会监督员开展执法体验上发生的一幕。在30分钟的执法体验活动中,清新区交警部门共检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58辆,查处逆向行驶、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起。
清新交警部门将涉摩涉电整治专项行动延长至6个月
“经过整治,涉电涉摩的违法现象减少了很多,道路交通秩序更好了。”清新区太和镇中心小学的德育副校长吴锦荣第一次以社会监督员的身份参与交通整治执法行动。现场,他与交警一同冒雨“执勤”,切身体会到交警工作的不容易,“要感谢交警部门的付出。也希望交警部门将涉电涉摩整治工作常态化,减少违法现象,让城市更加文明、更加美好。”
4月3日是全市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第一个统一行动日。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成效,市公安局除了邀请媒体外,还首次邀请本地2名社会监督员参与行动、随警作战。行动期间,清新区交警部门重点整治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清远市交警部门自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而清新交警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将专项行动延长至6个月。
增设电动车上牌网点、流动服务点提高上牌率
据了解,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清远市交警部门还积极推动清远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清城区、清新区作为试点,推动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政策。
目前,清城区、清新区已有多家企业已具备相关资格,该政策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推广。下阶段,各地交警部门还将联合邮政部门进社区、街道流动服务,增设办牌点等措施,最大限度为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提供便捷服务,从源头上提升电动自行车上牌率。
此外,针对清远市电动自行车存量大、流动区域广的特点,目前,清远市交警部门已在各县(市、区)交警窗口、邮政网点设置128个电动自行车牌网点、流动服务点。截止到3月底,全市共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5万多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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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处罚生效后应在15天内到交警部门处理
进入3月,随着企事业单位逐渐复工复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也逐渐成为人们出行时偏爱的交通工具,涉摩涉电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交警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常态化路查路检工作。对此,清新交警部门提醒各位摩托车驾乘人员,驾车上路应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遇到交警部门例行检查时,要自觉主动配合,千万不要试图以冲卡、对抗等方式逃避检查,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交通违法处罚生效后,当事人应在15天内,带齐身份证原件以及被处罚车辆的合法手续原件,到执法中队处理各项交通违法行为后到指定车辆停放点取回暂扣车辆。
图/文:清远日报记者苏永杰通讯员清公宣清交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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