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看新闻近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有关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已经清远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方案要求,清远市将对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嘉奖激励、岗位聘用或晋升、招聘入编、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工伤认定,因公牺牲、烈士等政策。
保障对象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方案》指出,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源检测等工作相关的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含组织选派驰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防疫人员。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理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务人员以实际参加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况为准,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
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方案》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对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配给。各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尽一切力量、想方设法购买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防护用品,并及时调配到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发现医务人员感染要及时隔离,尽最大可能减少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交叉感染,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
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重点改造一线医务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要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良好后勤服务,确保一线医务人员充足的睡眠和饮食。各级人民政府可依法征用医院周边酒店作为医务人员休息场所,以满足一线医务人员单人单间休息条件,并保障其基本生活用品供应。
对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符合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落实临时性工作补助、嘉奖激励、岗位聘用或晋升、招聘入编、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工伤认定,因公牺牲、烈士等政策。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的防疫人员,经所在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
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对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医务防疫人员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的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每人每天补助300元;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防疫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0元;经组织选派驰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医务防疫人员,可适当提高伙食补助。对承担防疫重点任务、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一次性单列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在此基础上,疫情防控期间,将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情况,主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沟通,综合考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防控任务量、风险程度等因素,测算提出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建议,指导各单位做好内部分配,重点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医务人员倾斜,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王喜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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