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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地方正在中考,很多部门则在进行“护考”。“深圳一租赁公司3辆"黑大巴"接送300名中考生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深圳新闻网7月21日),可谓及时。车辆未取得运营许可,且还处于违法查封状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违法者必将受到严惩,而作为租用方的学校也难辞其咎,为学生的安全着想,起码也要找正规的运输企业吧!
每个人承担好自己的责任,社会才会井然有序。“避免"拍脑袋"工程,广东拟对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追责”(《信息时报》7月21日),这让“责任”两字变得更加沉甸。这一制度至少为避免主观决策与盲目决策打了预防针。有了终身追责的利器,必然会给那些习惯于“拍脑袋”的决策者套上“紧箍咒”,从而倒逼其在重大事项决策中,更加科学民主规范。当然,执行好、落实好,才能让制度利器真正利起来,把各种不规范行为遏止在萌芽状态。
说起来,“醉驾入刑”是遏制危险驾驶的一个利器。但总是有人以身试法,“佛山醉驾女子发生交通事故竟浑然不觉,在车内大睡”(《羊城晚报》7月21日),这让人莫名联想起“只愿长醉不愿醒”的诗句。执法部门执法不可谓不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宣传也不可谓不多,但总有一些“醉人”似乎充耳不闻。看来,也只能让刑罚给他们“醒酒”了,这毕竟是他们自找的教训。
教训小了,也会让人不长记性,比如“交通违章被罚,清远一男子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被行拘”(大洋网7月21日),“过而不改,是谓过矣”,那就只能让执法部门将其关起来进行再教育了。
◎国企职员 陈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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