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剑琴通讯员/周琼华)日前,清远5—6月强降雨巨灾保险理赔工作有了结果,按照合同约定,预计可获赔付7801万元。据悉,这是2017年强降雨巨灾保险在清远落地以来数额最大的一笔赔款。
今年5—6月期间,清远遭遇强降雨灾害天气,部分地区受灾较为严重,期间强降雨成灾指数两次超过赔付标准,清远市财政局会同市气象局,及时了解核实强降雨相关情况,并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对接开展理赔工作,确保灾后复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巨灾指数保险制度是地方政府运用商业保险机制防范和化解巨灾风险,为灾后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根据《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清远市作为全省10个巨灾保险试点地级市之一,自2017年起开展强降雨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据统计,清远2018—2020年巨灾保险工作共支出保费3096万元,预计可获得保险赔付金额共13983万元,为政府开展灾难求助、灾后公共设施修复重建等提供了财政保障。经过三年多的实施,清远强降雨巨灾保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该工作以政府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灾害发生后,直接由保险公司赔付给地方政府,再由政府统筹使用灾后理赔资金,将财政资金与保险保障深度融合,有效完善了多方参与的灾害救助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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