迳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廖某(中)赠送的锦旗。
程浩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多次为我的事进行调解,顺利帮我解决了难题。”8月16日,迳头镇迳头村委甲名村村民廖某手持一面写着“正义先锋,为民服务”的红色锦旗,来到了迳头司法所,激动地将锦旗交到该所工作人员手中。
廖某与佛冈某玩具制造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签订《劳动合同》,廖某负责开公司的大巴车接送员工上下班。2020年6月廖某所开的大巴车出现故障,需要一段时间进行维修,因此公司相关负责人另外安排廖某开小货车运送材料。
由于开大巴车接送员工与开小货车运送材料上班时间不一致,廖某无法照顾到上小学的女儿,因此廖某想要与玩具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但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廖某对公司安排存在意见,公司也不愿意与廖某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廖某每天上班打卡后回家照顾小孩,未在公司上班。
廖某考虑如果不上班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家庭开支,但到其他地方上班需要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看见前段时间报道过的“老张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过不少案件,遂想通过调解途径解决。
迳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此案件后主动上门调解。了解到事件的整个经过后,首先从厂方着手,与镇多部门协调,听取厂方意见并进行协调。厂方表明愿意与廖某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需要其写检讨书以及辞职书。廖某则表明其到公司打卡未上班,是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安排其做其他工作,故应该是公司的过错而不是其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不愿意写检讨书。而且廖某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初次调解不成功。
迳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双方的意见,分别做思想工作,在多方奔走协调和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于7月30日晚上调解会议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玩具制造有限公司给予廖某1800元的经济补偿金,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廖某对迳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尽心为她进行调解的行动表示感谢,事后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专程赠送给迳头司法所,感谢司法所解决了她与厂间的纠纷。目前廖某已找到新的工作,而且新工作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小孩,也可以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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