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通过智慧新警务,成功查处一起报废车辆套牌行驶,其驾驶人黄某甚至未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
韶关市公安交警部门接到线索称,在韶关境内有套牌车在道路上行驶,并提供了车牌号和车辆型号。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采取行动,通过沿途电子警察分析研判车辆的行驶轨迹,并精准摸排出驾驶人的住址,最终将该车辆和驾驶人查获。
“民警从多方对该车辆进行了细致的核查和信息比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张健介绍,民警根据经验研判分析和多次摸排蹲点后,最终在武江北路一栋民房里,成功将车辆使用者黄某抓获。更令民警震惊的是,通过核查后发现,该车辆不仅悬挂其它机动车号牌(即俗称套牌车),还是一辆已报废车辆,同时驾驶人黄某还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购买了一份假的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黄某为某公司的技术维修人员,2019年5月在佛冈以4500元购入该车辆。黄某交代,因为知道自己驾驶违法车辆,所以平时甚少使用该车辆,只有在深夜和紧急时才会开出车辆,并且为应付交警日常检查,在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一份假的驾驶证。
目前,黄某将面临罚款8000元和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市交警提醒,购买二手车的时候一定要看证件,也可以到当地交警部门帮忙核实,驾驶员必须考取相应准驾车车型的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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