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段灿通讯员/卢志满毛俊杰)2020年7月中旬至10月23日,阳山在全县启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坚行动。行动开始后,截至8月21日,阳山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996起。
近年来,阳山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以抓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抓手,紧紧围绕夯实基础、防范风险、宣传引导、严查整治、压降事故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构建领导重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持续构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面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取得明显成效。
阳山境内的道路安全事故起数不断下降,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基础不断改善。2019年,阳山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全年事故起数同比上年下降43.3%,下降幅度为近20年来最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近20年来最低。今年1至6月份,全县事故数与去年大致持平。
夯实“两站两员”基础把牢交通安全关口
2019年,阳山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全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3.3%,这一下降幅度为近20年来最大,死亡人数最少。
阳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李天贵介绍,2019年度成绩的取得,与阳山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交通管理工作和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密不可分。
2018年8月,阳山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阳山县深入推进“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在全县启动“两站两员”工作,明确强力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夯实基础、补齐短板,使全县交通管理工作做到网络健全、队伍稳定、工作规范、设施到位、群众满意;道路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大幅提升,交通违法率和事故率明显降低,交通形势明显改观,有效扭转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局面。
2019年3月,阳山县政府发布《阳山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聘任方案》,明确在全县13个乡镇,每个乡镇分别设立1个交管站,配备1名交通安全员;全县共167个村(居)委会或社区,每个村(居)委会或社区分别设立1个劝导站,配备2名交通劝导员。交通安全员由乡镇干部兼任,交通劝导员由村(居)委或社区干部兼任。
“这属于标配,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从事交通安全员、劝导员的人员会更多一些,尤其是在村里,很多村干部都会承担一部分劝导工作。”李天贵说。
强化基层宣传引导从根源上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交通安全员、劝导员的工作职责包括宣传、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劝导、阻止不安全、不文明出行行为等,工作任务繁琐,累积起来也并不轻松。
阳城镇高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秀犬担有村里的交通劝导员职责。他介绍,村里的交通劝导员遇上当地的节假日、圩日、学校上下学、恶劣天气等重要时间节点时,都会把住村口开展劝导工作,提醒村民注意文明出行,“比如骑摩托车需要戴头盔,三轮车不能非法载客、农用车不能人货混载等”。
“开展交通劝导工作对村民是很有益处的。”梁秀犬称,农村公路通常比较窄,引导村民们文明出行,提高了村民们出行安全意识,便能够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5年,阳山全县登记在册的汽车保有量28212台,其中摩托车14403台,而目前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76380台,其中摩托车24297台。与此同时,2018年,阳山全县只有1800多人次考取摩托车驾驶证,而今年截至目前,已增至近3000人次,摩电入户数量也已经超过了5000台,入户上牌率大幅增加。
“在摩托车、三轮车以及机动车等车辆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阳山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反而明显下降,这说明"两站两员"工作在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李天贵说,开展“两站两员”工作,一方面把住了农村的出村关,让村民出村时从行为和意识上都谨遵安全驾驶规则,起到了积极的预防事故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也通过交通劝导员劝导作用,实现了村里对于交通安全出行从“要管我”到“我要管”的思想转变。
“以前我们进村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些村干部还会通风报信或者阻挠,现在他们能自行组织开展交通劝导,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责任感更强,整个道路交通环境都在不断向好发展。”李天贵说,预防道路安全事故,不仅在于政府重视、交警执法,同样需要群众的积极参与,“两站两员”工作的开展,让事故下降效果非常明显。
营造严打整治态势全面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在推动“两站两员”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阳山交警也积极开展一系列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今年3月,阳山启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严管严控的良性治理局面,严防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失控现象反弹。此次活动自3月2日开始,一直持续到9月30日。
此次专项行动面向阳山全县,整治的重点乡镇为阳城镇、七拱镇、黎埠镇、岭背镇,重点整治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活动开始仅9天,交警部门现场查处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687起,其中不戴头盔124起,超员8起,醉驾1起,涉牌涉证128起,暂扣违法车辆490辆。
此外,7月16日至10月23日,交警大队按照清远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严查处、清底数、消隐患、夯基础、控车速、促劝导、强警示、重救治、明责任、严追责十项措施,努力实现“两个下降、一个零发生、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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