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上,向学生、家长介绍未检工作。程浩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今年上半年,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职能,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各项检察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复工复产,为佛冈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双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提升监督实效维护公平正义
县人民检察院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持续推进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该院通过加强学习和运用新的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利用平台分析数据,发现侦查薄弱环节、不同类型案件容易出现的各类问题等,针对性提出监督意见,实现精准化监督。规范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室工作,通过巡回监督、案件会商等方式,加强对公安机关派出所的侦查活动监督。如4月15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醉酒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办理进行座谈。
1月至今,共发现问题案件3件,问题6项,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份。进一步推行量刑建议规范化和精准化,提出量刑建议142份,法院采纳125份,采纳率达88.02%。
加强诉讼监督和对案件裁判结果审查,全面贯彻证据审查规则,如4月24日对朱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提出抗诉,目前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已支持抗诉。另外,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次以公开宣告形式送达检察建议
县人民检察院强化监管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完善与看守所沟通机制,落实专人与看守所保持每日信息畅通,设立检察监督台账,制定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灵活采取视频巡察、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检察监督工作。
落实疫情防控安全宣传和告知制度,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告知书送达释放人员。认真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题调研工作,筛查出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案件8件。开展核查社区矫正工作中使用手机APP监管软件情况,调查了近两年县社区矫正中心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对社矫对象进行手机定位、监管情况,并针对调查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方面,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仍在办理中。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0件,办结17件,其中终结审查13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未到期回复。
如办理的林某访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发现县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未穷尽强制执行措施、滥用本次终结执行程序且存在超期执行现象,同时发现县自然资源局对林某访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怠于履职,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县人民检察院于4月27日依法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恢复该案的执行,采取拘留等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林某访履行生效裁定书确定的缴纳罚款9900元的义务,严格遵守办案期限,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同日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积极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林某访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4月28日,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议,首次以公开宣告的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送达检察建议,增强检察建议公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积极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能
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受理公益诉讼线索6条,立案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份,其中1份得到回复并采纳,3份未到期回复。如办理的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案,2015年林某访未经审批,非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用途为腐竹加工棚。
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如办理黄某韶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该案已进入公告阶段。
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1月16日,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联合执法监督活动;1月17日上午,联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专项活动。2月13日,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石角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走访座谈,摸排线索。
新闻推荐
村里有了博物馆 清远佛冈县水头镇新坣村建设党群服务中心 传承文化乡愁
农耕博物馆工匠精神展厅内,老人家在给孩子们讲解农具的功能。通讯员供图●南方日报记者冯艳丹读小学三年级的黄芷晴每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