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组织开展“1905”专案案情分析会议。程浩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通讯员/陆凤英)近年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高效打击涉黑恶犯罪,着力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今年“1905”扫黑除恶专案办理过程中,县检察院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把牢案件“三个关口”,精准高效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成立专案组把牢案件“入口关”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受理“1905”扫黑除恶专案后,迅速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抽调了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成立了专案组,及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为案件的诉讼过程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县检察院专案组把牢案件“入口关”,第一时间全面了解该案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涉嫌罪名、在案证据等情况,多次与公安办案民警进行沟通协调,详细了解、跟踪办案情况。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核心要素,明确取证的内容、方式和要求,提出100多条补充侦查意见,并持续跟踪补充侦查情况。
历时6个多月梳理证据过千份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严把案件“起诉关”,切实做到严格审查、准确分析、细致论证、精准定性。
专案组历时6个多月的加班加点,审查录音录像光盘300余张、卷宗66册,对1685份证据进行剔除梳理,最终认定了13宗犯罪事实、7宗违法事实,并于2020年5月成功对该案提起公诉。
今年7月,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曾某展、蒋某锋涉嫌行贿罪的犯罪事实,依法向法院追加起诉。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加强与法院合议庭成员沟通,就案件庭审中的证据质证方式等主要程序性问题提出意见。通过制定详细的庭前预案,举证质证条例清晰,把牢案件“出口关”,使得庭审效率大大提高,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近期,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曾祥展等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法院一审判决,本案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判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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