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精灵”属于“毒品”的范畴,服食对身体有害。
李杰摄
近日,汕头海关所属潮汕机场海关在一个来自日本入境的邮件中,截获国家管控精神药物“FLUNITRAZEPAM”(氟硝西泮)100片。该关依法对该邮件进行截留并将线索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FLUNITRAZEPAM”(氟硝西泮)俗称“蓝精灵”,因其外观多为蓝色片剂而得名,其主要成分是氟硝西泮,已列入《精神药品品种名录(2013版)》二类药品目录,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和相关司法解释,属于“毒品”的范畴,具有与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
根据案件移交线索,汕头海关缉私局立即刑事立案并启动侦办措施,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开展抓捕,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侦办中。
蔡雪丽涂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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