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陈遥 通讯员 陈炯希) 近日,在沈海高速发生了一起小车追尾大货车的交通事故,小车整个车头卡进大货车底,小车驾驶员受伤,而事故原因就是货车不够“显眼”。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凌晨2时许,当时张某正驾驶小型轿车在沈海高速自西向东往龙岗方向行驶,径直撞上了前方正在行驶的大货车,这一撞击致使小车车头直插货车尾部,车头被撞得面目全非,而张某也因此受了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
随后,东部高速交警经勘察后发现,被撞的大货车居然是“裸身”上路,即货车的侧面、尾部都没有按照规定粘贴红白相间的反光条,对此,货车司机还不以为然:“我觉得贴不贴反光标示关系不大,不贴还省钱省事……”可他不知道,正是他这一错的认知,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交警告诉记者,龙岗辖区高速公路较多,驾驶员开车上高速尤其要注意,高速公路因其封闭性、单向性的通行特点,车辆行驶速度快,而高速行驶导致驾驶员的可视范围变小,特别是夜晚及光线不足的时候,反光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货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可使后方车辆及时发现前方车辆,有效警示后车保持安全车距,以避免因夜间可视距离不足导致车辆追尾事故的发生。而小车驾驶员在夜晚开车走高速公路时也要尤其注意观察,尽量与货车保持安全距离行驶,慎防发生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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