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刘芳)昨日,记者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获悉,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十二期)。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1274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603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0708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1批次。此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蜂产品1批次、酒类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调味品2批次、饮料3批次。
经检测,罗湖区鑫茂盛百货商店的田间地头酥脆花生(蒜茸味);龙华区福城志成商店和盐田区益家福泳衣店的奶油花生;宝安区西乡明华商店的龙岩香酥花生;深圳市世纪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广东凉茶草本固体饮料等,检出不合格。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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