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田好公民”颁奖现场。
颁奖现场的表演。
深圳晚报讯 (记者 汪仕林 温银妮 刘丹青) 1月3日,2018年“福田好公民”颁奖仪式在莲花一村文化广场举行。颁奖仪式上正式揭晓获奖名单,胡春华、罗明星、秦锦屏、深圳市德义爱心促进会、谭妙蓉、巫妙春、谢铭俊、余汉庭、张存华、周晓梅(按照音序)等10人(团体)荣获2018年“福田好公民”称号;丁振邦、郭丽英、韩远峰、黄伟文、李艳君、廖泉英、刘晓庆、佘小红、杨铁城、袁淑堂(按照音序)等10人获得2018年“福田好公民”提名奖。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尊众、福田区政协副主席朱东波和市委宣传部文明处、福田区文明办负责人等出席本次活动并为获奖者颁奖。
市民参与投票热情高涨
深圳是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中心城区,福田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发挥了排头兵作用。为进一步促进辖区市民文明素质和整体文明程度的提升,全面推动公民道德建设,从2013年至2015年,福田区共评选出90名“福田好公民”。他们在助力深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法治公益主题系列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2018年,福田区文明委根据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立足中心城区高度,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在已评选出90名“福田好公民”的基础上,重新启动“福田好公民”评选。活动旨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市民增强文明观念,不断提升提升市民思想道德建设。
本次评选共有50人(团体)申报,经过资格审查,48人(团体)进行候选人事迹展示,并通过深圳晚报、深圳晚报·福田周刊以及深圳晚报官微、ZAKER、网易等新媒体推广投票,一周内投票量高达180万人次,参与热情高涨。随后,福田区文明办组织人大代表、“福田好公民”代表、媒体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个人事迹、主管部门反馈意见等,结合网络投票得票数,进行综合打分,最后遴选出2018年“福田好公民”10名、2018年“福田好公民”提名奖10名。
“福田好公民”
涵盖各行各业
记者从主办方了解到,从评选结果看,2018年“福田好公民”获得者涵盖了各行各业,有人大代表、教师、医生、作家、警察、保安员、快递员,还有退休人员、残疾人士、公益团体,颇具代表性。他们的事迹突出,无论是在本职工作上,还是在社会公益、爱心奉献等方面,都称得上名副其实的道德模范。
福田区文明办主任顾丹丹表示,2019年将继续开展“福田好公民”评选活动,各街道、各社区、各行各业可积极推荐优秀人士(团体)参加评选。此外,为发挥好“福田好公民”的道德模范作用,今年将继续开展“福田好公民”文明法治公益主题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弘扬文明新风尚,推动福田区精神文明建设,为福田高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福田区10个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和历届“福田好公民”代表、市民代表参加了颁奖仪式。
本次活动由福田区文明办主办,华富街道办事处协办,深圳晚报社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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