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司刊于2018年8月13日《中山日报》9版的拍卖公告,对中山市石岐区大维街38-50号第11卡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标的备注更正如下:带租约,物业禁止经营饮食;其它相关信息不变。
二、我司刊于2018年8月14日《中山日报》7版的拍卖公告,对中山市东区竹苑路53号第五层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标的备注更正如下:带租约,买受人须完善物业消防喷淋;其它相关信息不变。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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