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慧)日前,市教体局发布关于公示2018学年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初三年级随迁子女学生情况的通知。市级财政计划2018年购买民办学校初三学位约7000个。
市教体局已完成全市初三民办学校8123名非中山市户籍学生父母信息与市人社局社保信息、市流管办居住登记信息校验。这些信息将在镇区各民办初中学校内张贴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8日-12日。教体局将根据本次公示结果以及上学期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划定的购买学位分数线,拟定购买学位名单。
根据通知,符合市级财政购买学位对象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一是在中山市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父母任意一方在中山居住(以居住证<含居住登记>为依据)或工作(以社保证明为依据),二是在初二年级下学期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中达到合格(达标)等次以上、参加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并达到购买学位划定的分数线(市购买指标由市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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