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网上听证会正在进行中。18—24日,15名听证代表的观点和意见在中山网上公布,市民可以浏览、留言以及投票表示支持或反对。18日上午网络听证会正式开始后,到19日上午,已有代表收获了过千人次支持,也有代表的观点被过千人次反对,市民参与热情高。
本报记者 陈慧
■大多数代表认为应开展校内托管服务
在15名代表中,有14名认为中山应当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在网络听证会页面,来自东区柏苑中心小学的教师听证代表肖凯赞,第一天就获得过千人次支持,反对则有过百人次。肖老师的基本观点是:草案设定的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设立标准符合中山实际;同时应当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每天10元的标准,费用由第三方管理,可以支付教职工劳务报酬。
肖老师表示,这两年许多学校都遇到了午休管理的难题。他所在的学校也是从去年底开始,由家长轮值看管午休。无论家长还是老师,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轮值,都不容易。“我认为这是一项惠民政策,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是非常有必要的。从大局出发,为了让大部分孩子受益,要尽快立法。”
为了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肖凯赞参考了广州、珠海等周边城市的一些做法,了解城区一些托管机构的收费标准,还与身边的教师、家长进行交流。他觉得校内托管服务最好是由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坚持公益普惠、学生和教师自愿参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由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家长分担三分之一,约每次5元的收费标准。以每月上课日22天算,参加一个月午管或晚托管的收费标准为110元。
■一天时间已有200多条市民留言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此次听证会的主要内容定为三方面:草案设定的校外托管服务机构设立标准是否符合中山实际;学校是否应当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收取校内课后服务费用每月多少为宜;校内课后服务费应当如何收取和管理,是否可以用于支付教职工劳务报酬。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明确“解答”这3个问题。这3个问题,也正是目前中山广大家长遇到的“痛点”。
在近年家长希望学校开展课后校内服务的呼声中,老师群体的反对意见还是比较多的。网络听证会首日,市民反映热烈,仅一天的留言就有200多条。有众多网友留言说,老师工作辛苦,校内托管服务导致加班时间太长,自身无暇顾及家庭。尤其对一位家长代表提出的托管时间到18:00,留言支持的和反对的人数都很多。一位网友留言:“从每天早晨最晚7:30进班级晨读开始,一直在学校工作到18:00,整整10个半小时的高负荷工作,不知社会有没有考虑到老师的劳动者权益问题。这10个半小时还不包含回家备课、接受家长咨询等隐形加班时间。”
听到更多不同的声音和意见,正是此次网络听证会的目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首次尝试,希望通过讨论,取得多方社会共识。网络听证增强了立法工作透明度,拓宽了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进一步推进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据了解,除了18日—24日的网上听证会,8月31日还将有现场听证会,以网络的形式进行现场直播。市民均可以留言,代表也可以选择回复或修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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