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淼)7月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第二季度中山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已公布,共有20家企业(个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而上榜。其中,有5人因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并处罚金。
记者采访了解到,20宗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中,有16宗是拖欠工资,2宗为使用童工,1宗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动派遣业务”,1宗为“以定做制作名义收取服务费”。
公布情况显示,中山市燎源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以定做制服的名义向劳动者施某升、卢某华2名员工收取服装费3200元,向劳动者陈某光、李某熙、李某华3名员工收取服装费5000元等违法行为。市人社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中山市卓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7日使用童工欧某强共计24个月,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4月22日使用童工欧某双共计6个月。市人社局对该公司使用童工违法行为罚款15万元。
此次公布拖欠工人工资金额最多的是高明全,他经营的中山市南头镇宝洁丽洗水厂龙腾车间拖欠周某等90名员工2019年3月至4月的工资约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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