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中山市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决定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定于2019年9月 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试鸣范围在本市中心城区及各镇区。
二、预先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00分至03分。方式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为3分钟。
三、空袭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06分至09分。方式为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为3分钟。
四、解除警报:试鸣时间为10时12分至15分。方式为连续鸣放3分钟。
五、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学习、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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