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五章第三节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依法注销下列机动车驾驶证,现公告下列驾驶证作废:
一、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名单(共8人)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三日
新闻推荐
关于对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通告 (2019年第九期)
下列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