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切实增强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监督议题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建议议题的范围。市民和单位可以就市人大常委会需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或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提出议题建议。
二、提交建议议题的要求。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围绕关系本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写明监督议题名称、监督方式、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三、提交建议的方式。监督议题建议可以采取纸质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也可以采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采取纸质信函方式的,请寄至中山市兴中道1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908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督议题”),邮编:528403;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请发送至zsrdmsk@foxmail.com;采用网上留言方式的,请关注“中山人大”公众微信号,在议题建议公告页面直接进行留言。
四、截止日期。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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