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帆见习记者何进)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27日,斗门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作客928民生热线,就医疗纠纷有关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为医患双方提供了解决医疗纠纷的4种正规途径。
处理医疗纠纷问题的正规渠道众多。斗门区卫计局副局长李以川表示,按照201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患之间出现冲突或者纠纷,有以下四种途径可以进行解决:一是,医患双方按照《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自行协商处理,并制作协议书,达成一致协调解决;二是,通过当地第三方调解机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协调解决;三是,医患双方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解决;四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李以川还表示,卫计部门有足够的合法途径解决医患之间的问题,遇到医疗纠纷,患者应通过上述正规渠道寻求积极的解决办法。若单方面采取非正规途径甚至违法的方式去激化矛盾,一但出现医闹、伤医事件,将会按照《医疗纠纷与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医患双方在医疗纠纷处理中,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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