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单位
二、项目名称
确定1家拍卖房产的拍卖机构
三、资格条件
1.该机构须具有从事不动产拍卖经营资质;
2.该机构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以上(含B级)。
四、服务内容
拍卖机构按照规定对我局查封的资产组织拍卖活动。
五、报名方式
具备资质的拍卖机构,请将报名资料于2019年1月25日前送到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1173号302室。
六、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以上(含B级)的证明(需加盖公章)。
七、报名截止日期
2019年1月25日(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我局收到报名资料的当天为报名时间,逾期收到的不予受理。)
八、选取方式
1.我局审核完报名资料后,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单位是否入围;
2.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从入围的报名单位中确定1家拍卖机构。
九、联系人:郭艳芳
电话:6337850、15015960927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二O一九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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