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珠海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
珠海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越来越强。40年来,珠海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珠海财政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力保障和服务珠海社会发展大局,让百姓享受到更多改革开放带来的丰硕果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珠海建市40年来财政实力明显加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979年的0.24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331.5亿元,是1979年珠海建市时的1310倍,建市以来年均增幅20.4%。1984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亿元,1993年突破10亿元,2009年突破百亿元,2014年突破200亿元,2017年首次突破300亿元。支出规模创新高,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1979年的0.23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572.6亿元,是1979年珠海建市时的2590倍,建市以来年均增幅22.2%。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珠海新起点上奋力推动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的启航之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落实资金和政策保障,切实提高财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财政实力稳步提升
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珠海财政实力2018年稳步提升,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31.5亿元,同比增长5.4%,税收收入占比为78.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名全省第六;近七成财政支出投向九大类民生保障,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9.8%,同比增长12.9%,九项民生支出连续11年保持两位数增长。
据了解,去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72.6亿元,同比增长16.0%。新增债券资金年内全部完成支出,截至2018年年底,全市库款余额113.5亿元,库款保障水平为1.0,控制在合理区间,国库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支出结构更加优化,与GDP核算相关八项科目支出46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2%,同比增长12.4%,增速位居全省第六,有力地保障经济平稳增长。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民生实事和重大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全年全市九项民生支出完成399.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9.8%,同比增长12.9%,九项民生支出连续11年保持两位数增长。
珠海财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民生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出。2018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2561万元,同比下降1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46万元,同比下降29.8%;公务用车购置费1758万元,同比下降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8万元,同比上升5%;公务接待费3429万元,同比下降16.1%。
同时,市财政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共审核拨付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59.89亿元,推进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洪鹤大桥、香海大桥等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的实施。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全年全市共安排25.97亿元用于市十件民生实事,积极推进疏导交通拥堵、发展公交事业、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广使用管道天然气、污水整治等各项工作任务。
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助力珠海“二次创业”
为加大对实体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适时调整财政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牵头落实降成本行动计划。印发《2018年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工作方案》,从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9方面,共制定46条具体工作措施,指导各成员单位有序开展全年降成本各项工作。全年为企业减负共计84.47亿元,超额完成减负目标任务(目标是60亿元)。
为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全年市财政安排1.25亿元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在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工业技术改造设备补贴、推动智能化技术改造等。推动外贸发展形成开放新格局,全年市财政安排外贸发展方面专项资金共计3.72亿元,其中下放各区外贸发展类专项资金2.7亿元,支持各区兑现区级出台的外贸新业态方面的扶持政策,做好外贸稳增长扩规模工作。
与此同时,珠海财政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建立起政府性债务通报制度,按季度通报各区债务余额,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修订《珠海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对政府债务的“借、用、还”形成闭环管理。完成2018—2020年财政还本付息中期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执行2018年还本付息预算。全年全市财政还本付息支出30.25亿元。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落实,全年市财政局拨付扶贫专项资金3.86亿元,其中,阳江、茂名地区103个村精准扶贫项目资金2.69亿元;四川凉山对口帮扶资金94.4万元,甘孜960万元;云南怒江9781.90万元;西藏林芝510万元;重庆巫山210万元;其他扶贫资金100万元。
为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全市支出垃圾及其衍生物处理费3022万元、污水污泥处理费3.18亿元。安排3000万元市级补贴资金,支持香洲区范围内未配套燃气设施老旧住宅小区加建天然气管道。支持旭日陶瓷和白兔陶瓷煤改气1000万元。投入10.32亿元,支持珠海公交百分百纯电动化。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多年来,市财政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改革创新、精准发力”的财政改革指导思想,针对财政运行积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作为突出的工作抓紧抓实,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提高管理绩效。
出台《珠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调整方案》,对市、区之间土地出让收入划分体制和教育事权进行调整,加大对土地、规划、项目的全市“一盘棋”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修订《珠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范围、申报、审批、拨付、分配权限、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印发《关于清理整合现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对市直相关部门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2019年预算,实行一个部门一个专项。起草《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对优化预算编制管理、改革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程序、强化绩效评价与监督等方面提出措施意见,明晰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预算编制、监督及执行环节权责,精简预算执行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各方积极性。
与此同时,市财政局还加快推动绩效管理改革,不断丰富和完善财政绩效管理“珠海模式”。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分类型的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推动绩效业务标准化管理。改革项目绩效预算专家事前评审方式,统一指导思想和评审原则,提高评审质量。探索开展绩效事中监控与预算执行“双监控”,对绩效管理项目调整、新增情况进行智能化监控。引进外地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项目事后绩效评价工作。加强专家评价结果应用,把绩效管理效果落到实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纳入2019年度预算的301个项目进行绩效预算评审,申报总金额为46.45亿元,专家建议核减金额为2.19亿元,评审结果全部予以应用。
一把手访谈
市财政局局长周昌:
为珠海“二次创业”
提供强有力财政保障
“回顾总结近年来珠海财政改革发展历程,我们深刻认识到: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改革顺利推进、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和经验,必须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市财政局局长周昌表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澳门回归20周年、珠海建市40周年,珠海财政人要不忘改革开放初心,认真总结改革开放40年成功经验,提升改革开放质量和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谈及2019年珠海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周昌表示,首先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财政工作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推动全市财政“一盘棋”、加快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等,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
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收支管理,确保珠海市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为珠海“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要把握做好财政工作的主动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要统筹安排财力,认真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着力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费负担,优先保障民生政策的落实。要用好、用活、用实财政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等重点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把加强财源建设和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完善财政投入和激励机制。
“2019年是三大攻坚战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支持打好重点战役,全力攻坚、务求实效。”周昌认为,要在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同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2019年,珠海财政将进一步强化财政投入的民生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用心用情用功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周昌表示,珠海财政人愿做只争朝夕的“实干家”,以只有进行时的责任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不断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转变理财理念,以正确的理念引领推进改革创新、管理提升;树立全局意识,坚持中央精神与珠海实际相结合,既确保中央财政改革顶层设计在珠海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又结合珠海实际探索形成地方特色,为广东乃至全国财政改革提供珠海经验;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财”为“政”服务,始终站位全市改革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谋大事、干大事、成大事,服务于珠海改革开放各个阶段发展要求和目标。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宋雪梅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钟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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