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杨亮近日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在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格局下,作为唯一陆路同时连接香港、澳门的城市———珠海如何在立法上与港澳衔接,便利湾区内资源、要素、人才的流动?拥有丰富的海岛海洋资源,有“百岛之市”美誉的珠海又该如何在发展海洋经济中贯彻“生态优先”?
南都记者昨日获悉,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亮点,珠海将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横琴新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暨珠海经济特区法治研究中心”,探索珠海在大湾区建设推动规则相互衔接的法治保障机制及立法对策。
共建大湾区暨珠海经济特区
法治研究中心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成为贯穿珠海今年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关键词”。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介绍,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聚焦市场经济、社会建设、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的实践开展创新性立法。探索建立与澳门方面的常态化立法联系渠道,了解澳门在珠澳合作、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等方面的立法需求,推动珠澳合作。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横琴新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暨珠海经济特区法治研究中心”,探索珠海在大湾区建设推动规则相互衔接的法治保障机制及立法对策。
上述人士表示,今年的立法工作还将突出问题导向,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将立法着力点更多放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的制度性突出问题上,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立法过程中,将克服和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制定立法项目提前参与办法,提高立法草案质量。探索网上立法意见征集和反馈、网上法规宣讲等新方式,运用“互联网+”方式丰富立法公众参与形式。
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出租车管理
拟纳入今年立法计划
根据《草案》,珠海人大常委会2019年拟继续审议项目1项、提请初次审议项目5项,预备项目4项,其中列入计划的废止《珠海市养老保险条例》、制定《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条例(修改)》、《珠海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条例》因聚焦社会热点,影响面广而备受瞩目。
南都记者获悉,《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于2006年发布,在施行12年后废止出于什么考虑?珠海人社部门解释,该条例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的相关文件相继出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待遇项目构成等都有了新的统一规定,已完全覆盖了《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所以报请废止。
珠海同时计划修改出租车条例,酝酿制定防台风和房地产市场监管条例。相关人士介绍,现行的出租车条例于2013年颁布实施,随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兴起,传统的出租车行业和出租车运营管理模式均出现了新变化,亟须对《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有关内容进一步调整、补充和完善。
去年早些时候,珠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就《珠海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举行听证会。根据听证稿,该办法拟明确一手房销售时,不得内部认购、认筹,开发商应明码标价;二手房交易须先上网对房源“验明正身”,并规定了存量房资金托管的方法,以避免二手房交易中资金风险,引发矛盾。
亮点1
将编制海洋功能区划,鼓励渔民转型
数据显示,珠海海域总面积为6135平方公里,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147个,是珠三角海域面积最大、海岛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
为了避免过度养殖、过度开发对海岛海洋资源造成损害,《条例》明确“海域海岛的保护遵循陆海统筹、规划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将对海域海岛实行“规划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市海洋功能区划,制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明确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以及养殖区的范围、容量、管控目标和主要管控措施,同时加强大陆自然岸线保护,禁止建设项目违法占用、破坏自然岸线。
按照条例,今后单位和个人在规划的养殖区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政府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从事海上捕捞生产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须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并按照捕捞许可证限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进行作业。严禁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条例还鼓励传统渔民转型,提出“市、区政府应当促进休闲渔业发展,扶持传统渔民转产转业”。
亮点2
海上乱扔垃圾,个人最高罚5000元
在海上垂钓、到海岛旅游、沙滩烧烤已经成为都市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哪些行为不能做,很多人并不明确。
条例的另一大亮点是明确了海域海岛保护的“红线”,提出“在海上从事生产、旅游、垂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防止污染措施,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运至陆地处置,不得在海上丢弃、抛撒和倾倒”,单位和个人在海上丢弃、抛撒和倾倒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的,由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喜欢海钓、海游、冲浪、沙滩烧烤的市民注意了。条例还明确,将划定“休闲渔业区”,由区政府对休闲渔业经营和休闲渔业船舶实行许可管理,休闲渔业区内捕捞作业以垂钓为主。珠海同时将在海岸、岛屿、湿地或者海域选划一定区域作为特殊保护区域,实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海洋特殊保护区域内进行垂钓、捕捞、游泳、潜水、冲浪、帆船、游艇、滑水等水上活动以及沙滩烧烤、露营等。
亮点3
有居民海岛
可实行上岛许可制
对海岛的保护是《条例》的一大亮点。珠海100多个海岛,既有已开发、有人居住的海岛,也有无人海岛。2017年3月,珠海无人岛“三角岛”通过挂牌转让使用权,“三角岛”是广东省第一个通过挂牌转让使用权的无居民海岛,也是全国首批以市场化方式转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示范项目。
今后,哪些海岛能开发利用?《条例》明确,生态环境未受到破坏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原则上不纳入申请开发利用范围,禁止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但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可以依法申请开发利用,并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破坏。
珠海140多个海岛中,大部分由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辖,其中有居民海岛5个。对于有居民海岛又该如贯彻“生态优先”?《条例》提出“区政府可以建立海岛垃圾回收奖励制度”,实施海岛生活垃圾分类和就地无害化处理,依法使用无居民海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清除其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居民海岛实行岛上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机动车总量控制和上岛许可制度。
焦点关注
海域海岛保护条例5月起实施
珠海140多个海岛将有法律“保护伞”
作为“百岛之市”,珠海如何落实《纲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贯彻生态优先?《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珠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这意味着珠海140多个海岛以及广阔的海域有了法律的“保护伞”,其中在海上乱丢垃圾最高罚5万、有居民海岛可实行上岛许可制度、机动车总量控制等内容引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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