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康振华)日前,珠海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18年省级依法治校达标校认定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全市共有76所学校达到省依法治校达标校认定标准,高栏港区有5所学校达标,其中平沙镇有4所学校达标。
通报表示,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策函〔2017〕78号)要求,在学校自荐自评、校内公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根据认定评分标准和工作程序,对申报2018年“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的学校进行了评估核查,认定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等76所学校达到省依法治校达标校认定标准,并已向省教育厅报送认定结果。
市教育局要求,通过认定的76所依法治校达标校全面,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巩固依法治校成果,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做出新贡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全市中小学校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促进依法治校达标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提高依法治校总体水平,推进珠海市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了解,高栏港区达标的5所学校分别为:平沙镇华丰小学、平沙实验小学、平沙第一中学、平沙镇连湾小学、南水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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