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涛
记者26日从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帮助香洲区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该局出台《关于助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五个方面十八条具体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
分类有序促进复工复产
《措施》指出,要严格按照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要求,落实个体工商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分业态、分形式有序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对于实体批发零售类、餐饮类、居民服务类、交通运输类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结合香洲区疫情防控实际,有序解除复工复产禁止性规定,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涉及教育培训、托管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按区防疫指挥部统一部署复工复产。
优化商事登记许可服务
《措施》提到,要通过易注册APP、邮寄、“银证通一体机”等方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办照服务。实行个体工商户办照全免费、推行《营业执照》遗失网上免费发布,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
对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餐饮服务经营者可凭《营业执照》在网上预约,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到经营场所提供施工图纸修改、布局流程优化、硬件设施配置等指导服务。
在登记窗口、行政审批窗口分别设立服务专员,向办事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群众填写相关文书,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申请人可延后补正非主要登记材料,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电子商务经营者无需实体门店,可凭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引导实体商户增加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经营范围,开展线上经营。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措施》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提醒个体工商户报送年报,延长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时间至12月31日。
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暂不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申请材料齐全可当日办结。
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个体工商户,不予行政处罚。
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
《措施》指出,要鼓励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对场内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对实行租金减免措施的市场开办单位(不含市属国企)给予财政补贴,按减免经营户租金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时限不超过两个月,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现租用区政府、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两个月房租免收,一个月减免50%。
推动大型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采取多种促销手段刺激线上消费交易,对入驻的优质外卖商户降低或返还3%-5%佣金,对新入驻商户给予一定程度流量扶持。
发挥协会组织作用
《措施》提到,要推动各行业协会积极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争取税费、社保费、电气费等减免或缓缴。通过开展维权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学习、困难帮扶、公益活动等举措,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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