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的全民所有水域(含交杯滩东一带海域、三四沙一带海域、横洲水道、十围西堤附近海域、吉林大学对开至马鬃岛、大岗岛附近一带海域,珠海机场西黑沙环对开一带海域,银沙滩、阳光咀对开一带海域,沙利咀、木乃、横石基及大门口对开一带海域)设置渔业设施从事养殖生产,我支队于2020年6月1日依法作出《关于拆除珠海市金湾区海域非法养殖设施代履行决定的通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的规定,我支队现催告你在2020年6月22日前自行拆除非法养殖设施。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我支队将联合金湾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依法实施代履行。
特此通告。
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
2020年6月18日
新闻推荐
2018年9月15日,在金湾区三灶镇榄坑村果园水塘旁发现一具尸体,身高165cm,约30多岁,着深色长袖T恤衫,深色长裤,右小腿生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