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帆)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31日发布警示:不购买、不自行捕捞(采摘)和食用野生河豚、蟾蜍、织纹螺、野生蘑菇等明令禁止食用的有毒动植物,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以防误食中毒。
“警示”提醒大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材,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也不要贪图新奇去尝试未曾见过或不常食用过的“野味”或不明食品。如发现有人误食河豚后,应第一时间送至医院进行催吐、洗胃和导泄,在等候送院时可用手指等刺激咽喉诱导催吐,及早排出体内毒素。
据悉,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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