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法院执行局为跨省追讨工资作准备。 本报记者 赵梓 摄本报讯(记者廖明山吴梓昊通讯员黄淑娴谭志祥)对于工人来说,最朴素的愿望莫过于拿到辛苦钱。近日,为了让工人早日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斗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赶赴贵州遵义,及时找到了躲避执行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顺利执行到位部分款项,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有效维护了工人们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付某等16人系遵义某物业公司员工,为斗门区某医院提供物业服务。2019年7月,该物业公司与医院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16名员工与物业公司就工资支付、合同解除等问题发生纠纷。后经劳动监察部门执法,该公司支付了拖欠的部分工资,但在经济补偿金和节假日加班费上,因双方分歧较大,物业公司并未按期支付。
2019年11月,上述16名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工与该公司达成协议:该公司一次性支付16名员工经济补偿金18万余元,16名员工自愿放弃节假日加班费。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未能履行义务。今年4月28日,16名员工向斗门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员第一时间传唤该公司负责人到庭,要求其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传唤结束,物业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报告财产。斗门区人民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决定对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法院执行员一方面继续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积极组织双方和解;另一方面,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大数据”等平台深入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发现该公司在遵义有两个物业服务项目正在经营,但其采取了规避执行措施,经营收入未转入公司账户。
执行员了解上述线索后,立刻赶赴遵义调查核实,并传唤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邵某到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和解。邵某到庭后,执行员要求其如实报告被执行人财产,说明项目经营情况。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物业公司当日支付了3万元,并承诺从下月起每月支付1.8万元,8个月内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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