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0日上午,我司召开股东大会,在凤山街道办、梅溪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就梅溪村更新改造(更新改造范围:梅溪村全部旧村场、生活留用地和生产留用地)项目意愿进行表决;中午点票结果:“同意”项得票217票,超过股东总数三分之二。
本次会议举行程序符合我司公司《章程》,会议有效。梅溪村更新改造项目意愿获通过;并形成股东会决议执行。
公示时间七日(即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日),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司反馈相关意见。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应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珠海市香洲梅溪股份合作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6-8611492。
珠海市香洲梅溪股份合作公司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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