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明山甘丰恺)12月21日,金湾区教育局正式发布《2021年春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对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报名时间及方式等细节进行了发布及解释。依据《细则》,金湾区转学插班报名工作将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8日间进行。
根据《细则》,金湾区户籍的学生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或已在金湾区公办学校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产权房且房产所在新学区与原学区距离过远。非金湾户籍的学生,则需是珠海市政策性照顾生,或金湾区人才引进人员子女。值得注意的是,已有金湾辖区公办学校学籍,在申请转入学区内无新购置的完全产权房产,仅进行区内户籍迁移的学生将不予转学。此外,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同样不予转学。
市民可通过金湾区教育局官网及“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完整提交学籍信息表、房产信息及相应的证明材料。金湾区教育局将于2021年1月18至1月22日期间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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