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香洲渔港改造工作综合管理码头工程申请海域使用权公示宗海界址点
珠海正方香洲港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提出香洲渔港改造工作综合管理码头工程用海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我局对该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设置进行了初审,现予公示。请对该用海项目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或单位,在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4日内,将书面材料送交我局反映情况。逾期无异议,我局则按法定程序报批。
全部宗海界址点见附件。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756-3268715,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科(邮编519002)。
附件:香洲渔港改造工作综合管理码头工程宗海界址点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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