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明山陈雁南)春节将至,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该局近日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茅台等名优白酒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违法囤积、捏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有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净化名优白酒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诚信的市场价格秩序。
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经营者、医疗卫生机构(诊所)和药品经营企业(门店)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在节日期间随意乱涨价、乱收费;坚决制止捏造散布防疫物资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客运经营企业、出租车经营者及高速公路收费站要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趁节日交通繁忙之际乱涨价、乱收费。
旅行社、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收费公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各旅游景点景区应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
宾馆酒店、餐饮业、洗车场、停车场、物业服务、美容美发、娱乐等服务行业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节日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社区团购、外卖、网购等电商平台在节日期间要加强线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自律,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不得有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按照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对有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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