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雪梅报道:为扩大珠海市服务贸易规模,促进全市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市商务局2月4日制定并下发申报指南,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报2021年度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6日。
申报指南明确了申报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凡在珠海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求在上一年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受到违法处罚,并在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贸易重点监测企业直报管理应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文化贸易”“中医药”等事项中进行注册并及时、准确填报业务信息。
申报企业可按技术贸易、文化贸易、中医药服务贸易、其他服务贸易业务以及服务外包业务等五大项目,对应条件申请相应的资金支持。最高可一次性申报50万元资金支持。
如技术出口企业在支持时间内在境外建立研发中心的,可一次性申报30万元资金支持。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以及《广东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范围内开展对外文化贸易的企业,去年为珠海市文化企业出口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投入翻译、外语配音等费用,可申请最高5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30万元。
申报指南还列明条件,对在支持时间内珠海市发展服务外包业务符合相应条件的园区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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