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明山蒋毅槿)3月1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经企业申报、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评选,珠海市豪峰农机专业合作社、珠海市绿平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珠海市平沙镇卓志蔬果专业合作社、珠海富泰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珠海市平锋水产专业合作社等5家企业获评“珠海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珠海市筱薇农业技术推广专业合作社、珠海市金湾区惠民蔬果专业合作社、珠海市斗门区海源鲈鱼产销专业合作社、珠海市斗门区新农人稻菜生产专业合作社和珠海市进才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家保留“珠海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珠海市将在本月中为上述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授牌。
据了解,珠海市于2020年7月22日出台《珠海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与监测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申报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在本市辖区登记运营2年、登记成员15人、成员出资额20万元、服务成员80%以上,农机类合作社拥有各种农机具10台以上,固定资产原值30万元以上,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3000亩以上。从事农资、农机、植保、灌排等服务和林业、园林花卉生产经营的合作社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
经评定的珠海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除给予授牌表彰,还将按《珠海市关于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给予奖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示范性农民合作社评选与监测管理,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民主管理,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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